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提名[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11] - 连续任职六年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补选后辞职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2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履职可自行召集[28] 独立董事履职与资料保存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建议等[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35]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5]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3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7]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4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2]
益客食品(3011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