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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智能自控智能自控(SZ:002877)2025-08-25 1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担保与资产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股票发行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8]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提案与会议安排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董事候选人提出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3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回购决议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4] 股东权利与规则说明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