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002877)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
智能自控智能自控(SZ:002877)2025-08-25 10:1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5]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结果与其他决议有同样效力[14][16]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需及时披露[20]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关联交易应在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26]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可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0]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股东会还需审核独立董事意见[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