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出售不超所持股份的50%[13]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可转让数量计算 - 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让25%[12] - 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锁定[13] 特殊情况处理 - 当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或全部解锁[11][14] 限售解除与再聘任 - 限售股解除条件满足后,董事、高管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6] - 离任后三年内拟再聘任,公司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报告深交所,5个交易日无异议方可审议[16]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20]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20] 减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4]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出现短线交易情况,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5]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9] -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2]
智能自控(0028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