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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华通线缆华通线缆(SH:605196)2025-08-25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核准发行7600万股,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100.2781万元,股份总数为51100.2781万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6][16] - 公司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以净资产值折合股本29455.21万股[14]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张文勇、张文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4.39%、28.14%、14.55%[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会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7]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5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102] - 董事会行使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职权[104][10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5]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7]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3] - 公司当年盈利等条件下,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9] 其他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占比1/3[136][13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15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