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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8月)
比依股份比依股份(SH:603215)2025-08-25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非 职工代表董事时(下称"董事"均指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股东会仅 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中,明确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