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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比依股份比依股份(SH:603215)2025-08-25 10: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