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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机电(6001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航天机电航天机电(SH:600151)2025-08-25 09:3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15]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5] - 公司为控股、参股公司按不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特定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4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4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3]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4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4]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5]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28]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的成员主持[2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