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不得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3次以上不得提名[5][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1] - 两名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津贴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