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权益[2]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2] 责任与审批 - 董事长等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等为相关责任人[5] - 财务部严格资金流出审批,审计部监督非经营性往来[6] - 控股股东等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手续[11] 其他规定 - 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并披露[10] - 控股股东承诺未解决问题前不转让股份[7]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8]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9]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及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