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公司章程
君逸数码君逸数码(SZ:301172)2025-08-25 09:0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8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248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248万股[8][22] - 设立时曾立军等三人总计认购3498万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4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127][12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18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1]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