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同有科技同有科技(SZ:300302)2025-08-25 09:01

内部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部设经理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5] 审计相关范围与资源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17] - 公司为内部审计部提供经费,纳入预算[9] - 内部审计部可抽调人员、联合审计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9] 资料提供与评估 - 公司应无条件向审计人员提供预算计划、财务报表等资料[10]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部制定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0]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2]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2] 审计流程与资料保管 - 审计项目实施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22] -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内部审计部应将资料归档[33]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33]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33]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33] 处罚与实施 - 对违反办法的部门等人员,经董事会同意后实施处罚[36] - 对违规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等,经董事长批准给予处分或处罚[36]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