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002554)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1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11]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2]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并审慎发表意见[12] -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5] - 发现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24] 其他规定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会议程序等遵循相关规定,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2]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2]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4] - 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