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汽饰(603035) -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6]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3]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5] 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其可申请或报告[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