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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福然德福然德(SH:605050)2025-08-25 08: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秘书等多类人员和机构[2] 信息披露媒体与时间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刊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2] - 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披露时间需及时公告说明理由及新时间[12] 报告内容与预告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半年度≤0.03元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6][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21] -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属重大事件[21] 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有特定情形时应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5]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15]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2]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需披露原因等并每隔30日公告进展[24] - 报送的临时报告不符要求,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应在董事会及会议召开前10日送达定期报告草案给公司董事审阅[28]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28] - 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28] -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时纳入相关部分[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和告知董事会秘书[30] - 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的临时报告由其签发[30]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1]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2] 其他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8]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