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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同德化工同德化工(SZ:002360)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证券部 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