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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同德化工同德化工(SZ:002360)2025-08-25 08:0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 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义务与公司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四条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但《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