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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同德化工同德化工(SZ:002360)2025-08-25 08:01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事项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 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邮件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 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