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002360)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六条 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山西同德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 来。本制度所称公司包括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全部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