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0023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可能对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 获得信息。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2025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