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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17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4 1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2名,1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会计专长[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会议安排 - 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至少两次,与内外审计单独会面至少一次[9]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由委员提议或召集人决定[14] - 定期会前三日通知,临时会前两日通知[14] 会议要求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可通讯表决[17] 其他 - 审计工作组提供书面资料[9][10][11] - 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转授权力[11] - 对审计工作组报告评议,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15] - 会议有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入,董事会秘书保存[1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会议记录公开供董事查阅,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出席及列席人员保密[18] - 工作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