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等多项职责[4] 内部审计工作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重大事项实施、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审计一次[4][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8] 重点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部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内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8]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9][10][11] 特定事项审计关注内容 - 关联交易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意见等[11] - 募集资金审计关注是否按计划使用、有无被占用挪用等[12] - 业绩快报审计关注会计政策与估计、异常事项等[12] 制度审查内容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重大信息范围及流程、保密措施等[1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经批准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