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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自控(8318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科达自控科达自控(BJ:831832)2025-08-22 14:19

会议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月21日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法定情形应两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 - 审议批准累计贷款金额超50000万元贷款事项[5]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不得变更[15]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其他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两月内实施[27][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解释[30] - 受责令限期改正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董事和高管应履职[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 本规则于2025年8月22日由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