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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自控(8318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科达自控科达自控(BJ:831832)2025-08-22 14: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1%以上股份等特定自然人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等任职人员不得担任[8] - 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 独立董事选举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15]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6]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独立董事职务管理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6] - 不符合条件应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20]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其他相关规定 - 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