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8][29] 资金使用与变更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仅改地点,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17] - 募投项目拟延期,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原因[1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与保荐机构等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8]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14] -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资金使用计划与审批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5%,董事会审议披露;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18]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使用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监督与检查 - 财务部建募集资金台帐,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21][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3] 责任与其他 - 未按规定使用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2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按规定修订[28]
三元基因(83734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