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8363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8] - 董事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2个月内完成补选[9] 会议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3] - 任职期内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书面说明[23] - 原则上现场召开,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须现场全体会议[19] 会议表决 - 出席董事每人一票,表决方式主持人决定[24]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 不能履职或失资格董事无表决权[26]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向董事长汇报[31] - 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责任[31] - 未经决议实施致损,行为人负全部责任[31]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