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8363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公告报备 - 聘任、解聘或董事会秘书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8] 兼任规定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不得双重身份行事[12] 解聘聘任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15][16] 申诉权利 - 董事会秘书不服处罚可15日内申诉[19]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公告报备 - 聘任、解聘或董事会秘书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8] 兼任规定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不得双重身份行事[12] 解聘聘任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15][16] 申诉权利 - 董事会秘书不服处罚可15日内申诉[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