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
董事局秘书聘任与解聘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任[4] - 聘任、解聘应及时公告报送材料[4][6] - 解聘需充足理由[6] - 辞职应提前一月通知[7]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7] 董事局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9]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10] - 保管股权管理事项[11]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等[18] 履职保障与要求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19]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20] - 重大会议应告知列席[21] - 履职受阻可向交易所报告[22] - 任职期间参加业务培训[13] - 考核纳入高级管理人员体系[15] 制度相关 - 由董事局负责解释修订[17]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