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三人[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财务资助与授信规则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公司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新增授信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60%或新增后资产负债率超60%报股东会批准[11] 董事长选举与罢免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4]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7]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议案提交 - 公司总裁应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计划、利润分配等议案[20][21][22] - 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会提交信息披露、风险投资权限等议案[22]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4]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8][29]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规定执行[29]
京基智农(0000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