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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0000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京基智农京基智农(SZ:000048)2025-08-22 12: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披露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0]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生效情况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