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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00256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徐家汇徐家汇(SZ:002561)2025-08-22 12: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获批发行7000万股普通股,3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576.30万元,股份总数为41,576.3万股[7][2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1名[3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04]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4] 投资与担保规定 - 中长期投资单项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5%或以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且不超过总资产的30%[107] - 短期投资单项不超过净资产的2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且不超过总资产的30%[107][108] -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债务担保单次担保债务金额在一亿元人民币或以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11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