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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3003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聚飞光电聚飞光电(SZ:300303)2025-08-22 12:0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人员管理 - 上市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的委员,董事会应撤换[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士,费用公司支付[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