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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3003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聚飞光电聚飞光电(SZ:300303)2025-08-22 12: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权行使 - 人数达规定三分之二前,委员会暂停职权[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5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