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完善法人治理[2] - 问责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总经理等组成[3] - 问责范围包括不能履行董事职责等10种情形[6] 种类与处罚 - 问责种类有责令改正并作检讨等[9]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视情况定[9] - 故意造成损失被问责人全赔,过失按比例承担[12] 处理原则 - 情节轻微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4] - 情节恶劣应从严或加重处罚[15] 程序与执行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处理需经相关程序[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