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乘积[7]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乘积[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9]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且未达章程规定,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候选人票数相同,进行下一轮选举[10] - 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