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 非套期保值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交易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12个月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9]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规定[9] 部门职责 - 责任部门负责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具体工作,按批准方案实施,调整需报管理层批准[10]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交易方针与策略,行使风控与内部管理职责[11] - 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11] 信息报告与披露 - 交易有实质性进展或重大变化,责任部门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16] - 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披露目的、品种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7] - 套期保值交易需明确合约类别、管理的风险敞口等[17] - 投机目的交易应真实准确披露目的[18] - 董事会跟踪证券投资进展和安全状况,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披露[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8]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18]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9] 保密与责任 - 相关参与和知情人员信息公开前须保守秘密[19] - 违规致使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应受处分并赔偿损失[19]
江苏国泰(002091)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