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森鹰窗业森鹰窗业(SZ:301227)2025-08-22 12: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内部审计工作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1]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资料提供与会议流程 - 董事会秘书督促相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决策所需书面资料[13] - 会议依据资料评议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5] 检查与会议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5] - 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17]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1]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8]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22]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