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战略等四个委员会各由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6]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需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超一定金额需董事会批准[10]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2次,通知提前10日书面送达[16][18] - 临时会议提前不少于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8] 会议提议与出席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19]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或被撤换[24]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董事回避有特殊规定[32][33] - 董事通讯参会,收到过半数书面签署决议文本决议生效[34] 记录与保管 - 董事会表决票和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31][37] 其他 - 公司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47]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等由股东会决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