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内审部职责与报告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审计检查频率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资料保存与通知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1] - 内部审计通知书书面形式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17]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七日内申诉[17]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7] 内控评价与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内审部组织实施,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1] 重大缺陷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相关方指出内控重大缺陷,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9] 审计计划内容 - 内审部应将重要事项作为年度审计计划必备内容[19] 违规处罚与制度生效 - 违反公司规章按相关条款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3] - 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