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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3003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博腾股份博腾股份(SZ:300363)2025-08-22 12:0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单笔或累计标的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特定条件交易行为需股东会审议[8] - 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三种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需审计或评估,还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1][2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4] - 召开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在会前20日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会前15日通知[25]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2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7] - 选举监票人需出席大会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9] - 股东要求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2日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从高到低[42] - 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不超10分钟,第二次不超5分钟[45]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分拆子公司上市、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除2/3以上通过,还需特定股东2/3以上通过[5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54]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须2/3以上通过[5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