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江苏 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