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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30123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SZ:301238)2025-08-22 12:04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除《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另有规定外,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 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公司不得向除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 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