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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30123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SZ:301238)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瑞泰新 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互为独立董事的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