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和《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