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比例暂停职权[6]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3]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认为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董事会应2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3] 会议相关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提前十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每季度至少一次[16]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会秘书发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并备附完整议案[16] - 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7] - 变更会议需提前2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5]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5]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5]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5]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27]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