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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得润电子得润电子(SZ:002055)2025-08-22 12:0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含1 - 2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 权限规定 - 董事会未来三年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公司股份[3] - 董事长单次对外投资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 - 董事长单次融资审批及资产处置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4] - 董事长单次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或单次不超1000万元[4] - 董事长就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方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或单次不超1000万元[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董事[6]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不含当天)[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至少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议案需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1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16] - 董事会会议非现场召开时,以视频等计算出席人数[13] - 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受委托董事也不得代表表决[14]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2]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1/2,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16]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泄密将严肃处理[18]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1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8]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经股东会批准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