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与注册资本 - 2025年6月25日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5元/股[2] - 截至2025年6月25日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79313500元[3] - 增资前注册资本为3145652149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为3182542149元[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145652149元变更为3182542149元[4][7] - 《公司章程》修订后董事会8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4] - 《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4] 会议召开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82542149股,全部为普通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8] 公司运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2]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33]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分红[3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4] 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事务[14][15][1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含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26]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30] 人员任职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届任期和党委相同[21]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党委常委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9人,委员一般15至21人[21]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2] 会议召集与表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6] - 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6]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6]
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