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5] - 发行对象为持有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投资者,现有股东有优先配售权[12]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股[49] 融资原因 - 银行贷款等传统债务融资会增加经营和财务风险[9] - 可转债可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资金压力[10] 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29] 转股价格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18] - 公司发生股份变化等情况将按公式或原则调整转股价格[20][22] 财务数据 - 最近三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697.56万元、24802.95万元和17138.01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18212.84万元[28] - 报告期各期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4.10%、30.30%、40.63%和40.31%[36] -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01.84万元、23670.85万元、7877.40万元及948.08万元[36] 公司情况 - 公司具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27] - 现任董事、高管具备任职资格,近三年未受证监会处罚,近一年未受交易所谴责[37] - 容诚会计师对近三年财报均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0] - 截至报告期末无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41] - 截至报告出具日未公开发行过公司债券,无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情况[31] - 公司不属于需惩处的失信企业范围[51] 其他事项 - 公司将采取现场及网络结合方式召开股东会审议发行方案[53] - 本次发行可转债后原股东权益或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风险,将采取措施填补影响[55] - 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56]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