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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森鹰窗业森鹰窗业(SZ:301227)2025-08-22 11:3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