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83077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适用范围与要求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制度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不得滥用[6]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7]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及时披露[7][8]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9] - 拟处理特定信息需填表格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十年以上[10]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0]